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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姓购房有了“护身符”

1999-08-07 来源:生活时报 实习记者 张 宏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在今天购买商品房已成为京城百姓关心的焦点,同时也出现了消费者在购买中被骗的问题,使得众多“蒙冤受骗”的老百姓纷纷向中消协“诉苦”,为了让百姓放心买房,净化商品房购买市场,建设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联手制定了《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》。

这个文本是根据当前商品房市场中常见弊端而特别制订的,在它众多的细则里,“购房三瞧”是我们必须关注一下的。首先,由于当前购房面积“缩涨”问题极为普遍,所以文本特别规定了面积包括的实得面积与公产面积,将其分得更为细致,如有商家违反合同,我们可以依此据理力争。“二瞧”则指导我们如何跨越交款后不迅速交房的陷阱,文本在赔偿损失方面有所规定。为了制止交款后房子再有“猫腻”,文本规定了预售面积和实际面积的差额幅度,如有差额,文本使消费者有了要与不要的决定权,如果要则按合同办事,如果不要卖方则要退款与补偿利息。第“三瞧”是根据当前的质量方面这个大麻烦设定的。卖方在正式交房时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验收房的合格证,否则不能让客户进住,消费者可要留心这一点!

《示范文本》的出现,使百姓购房有了依据,是购房者不可少的“护身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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